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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教育

实践教学

医学实习生守则
【日期:2014-12-13】     【关闭】 【打印

医学实习生守则

1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加强医德修养,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公益活动,立志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勤奋学习。

2、遵守实践教学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组织纪律性,遵纪守法,尊重领导,服从管理,,如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。

3、尊敬老师,虚心请教,圆满完成实习任务;各实习组要团结友爱,互相学习、互相帮助、共同提高,发扬团队精神,摒弃无原则的纠纷和影响团结的言行。

4、谦虚谨慎,努力学习,刻苦耐劳,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,反对好高骛远、脱离实际的学习态度和粗枝大叶、弄虚作假以及单纯追求技术操作、忽视基础训练的作风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做到勤动脑、勤动手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。

5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,关心体贴病人,热情为病人服务,不以医谋私。

6、具有高度责任心和“三严”(严肃态度、严格要求、严密方法)精神,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。

7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。如确有特殊情况严格按照实习生请假制度执行。

8、爱护医疗器械及一切公共财物,注意节约,防止浪费。如有损坏或遗失物品,应按实践教学基地赔偿制度处理。

9、在医院、卫生防疫站(疾病控制中心)、实验室、制药车间等处实习,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、戴工作帽。

10、认真负责地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,不得涂改和遗失并及时归入本人档案。

11、必须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宿舍财物交接工作,清点用具物品,若发现门、窗、桌、椅、床、电器设施损坏,必须及时向实习基地教学管理干部报告。

12、如不服从基地领导、不尊重老师,组织纪律涣散,违反基地管理规章制度,经教育不改者,基地有权终止其实习,并报学院进行处理。